新闻动态


公司是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具有全部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丨净新环保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护航企业绿色发展

2024-03-11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压实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压实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三部分组成

 

       《办法》的出台,旨在压实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办法》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具体来讲,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监控平台和通信传输网络组成。

 

       自动监测设备,是指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及相关辅助设施,以及关键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实现质量控制的仪表和传感器设备。

 

       监控平台是指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网络与自动监测设备连接,用于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计算机软件和设备。通信传输网络则是指用于将自动监测设备获取的数据传输到监控平台的网络系统。

 

这些单位须安装并与监控平台联网

 

       那么,哪些单位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呢?根据《办法》,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污单位,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按照规定的点位、数量、项目及频次,在规定时限内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涉及自动监测设备新、改建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投运前完成配套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自建设项目投运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含自主验收、备案),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排污单位依法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而未安装的,暂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除前款规定外的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于当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发布后6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含自主验收、备案),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实、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自动监测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规范处置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中产生的废液。

 

这9种行为将被处罚

 

       《办法》明确,未按照标记规则虚假标记;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测设备监控等7种情形,认定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破坏自动监测设备,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排污单位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具体包括: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调试(含自主验收、备案)的;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采样时间、频次和方式的;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维护,未按照要求开展定期校验或参比方法比对试验,或者执法监测结果认定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异常的;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数据异常或生产工况发生变化,不按照规定进行数据标记的;一个自然月内,同一套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出现3次及以上故障(单次故障时长不超5个工作日),且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的;一个季度,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的;污染物排放期间,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停运超过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运行,未安装使用备用自动监测设备或者采取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或者手工监测频次不满足规定的;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

 

净新环保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着力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企业全覆盖

 

       SGEP-300/3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是我公司为满足国家相关大气排放标准的要求,结合国内现场的实际情况(低温、高湿、高腐蚀)自主研发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主要运用于对烟气中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动态连续监测,同时监测氧、温度、压力、流量、湿度等其它参数,通过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生成图表,将监测数据按照HJ212国标通信协议,远传至各级环保部门,从而实现烟气排放过程的远程连续监测。       我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SGEP-300PM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用直接抽取含颗粒物的湿烟气,高温加热气化,光散射测量的原理,实现烟气颗粒物的实时连续测量。同时监测氧、温度、压力、流量、湿度等参数,并将监测数据按照HJ212国标通信协议,远传至环保管理部门。 该系统适用于低温高湿工况下颗粒物的监测,包括火电、钢铁、冶金、水泥、铝业、石化、陶瓷工业等行业,也可用于除尘设备效率监测、燃烧效率监测、工业制造过程中颗粒物浓度的测量。

       SGEP-600G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是我公司结合国内各行业排放标准及国家环保规范,采用了先进的气相色谱分离技术和FID、PID等检测方法,结合现代网络技术,自动测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设计开发的一款测量废气中的总烃、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环氧乙烷等其他特征挥发性有机气体成分,同时测量温度、湿度、流速、氧含量、压力等参数,并将测量数据远传至环保部门的在线监测系统。

       SGEP-300NH3/HCL/H2S型激光在线监测系统是基于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TDLAS)技术原理,对污染因子的吸收谱线进行扫描分析,并采用数字化的锁相放大器和长光程气室等先进技术实现了NH3/HCL/H2S的超低浓度测量。根据测试条件的要求可灵活选取抽取式或原位式安装方法,现场安装灵活,维护简单,可满足SCR/SNCR脱销工艺中对注入氨、逃逸氨、HCL、H2S检测的要求。

       本公司研制生产的SGEP-300T碳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是实施固定污染源碳排放污染物总量监测的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可应用于排放源中CO2、CO、CH4、N2O等动态连续监测,同时测量烟气流量、含氧量、压力、温度、湿度等,并可通过有线、无线等通讯手段将监测数据传送到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对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企业工艺过程的碳排放远程实时监控,为实现碳减排、碳达峰提供数据支撑,具有易操作、易扩充、高准确性、高可靠性及低维护等特点。

       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COD/六价铬/总铅/总镍/总铜/总锰/总铊/氟化物/挥发酚水质在线监测仪是公司研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能够根据现场设定长期无人值守自动连续工作,根据现场测试工况的复杂程度,可选配相应的预处理系统,以保证测试过程可靠、测试结果准确,充分满足不同场合现场需求。仪器检测原理采用国标法,检测过程完全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广泛适用于工业污染源排放废水、工业过程工艺废水、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水等场合。

 

环保大数据平台——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全面监管

污染源管控平台

       污染源管控平台采用大数据多源融合技术体系,融合了烟气污染源,水质污染源等多源监测数据,实现了污染源监测多维分析、精准溯源、污染来源解析、预警预报等,为政府和企业精细化监管、精准化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运维服务——确保各项举措有力推进

 

       现场巡查

       对现场环境进行巡查,包含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夜查等,对日常发现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

       运维质控

       对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进行运维质控。

       运营服务

       公司拥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一级)证书,运维服务遍布全国20余个省市,涵盖烟气监测、水质监测、水环境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以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优秀的服务管理实践,提供24小时、365天全天候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等服务。

关键词:

污染源自动监控,自动监测设备, 监控平台,SGEP-300/3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SGEP-300PM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SGEP-600G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SGEP-300NH3/HCL/H2S型激光在线监测系统,SGEP-300T碳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COD/六价铬/总铅/总镍/总铜/总锰/总铊/氟化物/挥发酚水质在线监测仪,污染源管控平台,运维服务

相关新闻


世界地球日 | 让我们携手共筑绿色家园

2024年4月22日是第55个世界地球日,宣传主题是 “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4-04-22